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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中国蚕业行政管理机构的发展,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夏至周 这时期的蚕业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生产供宫廷享用的丝织品。商代有“女蚕”督察蚕桑生产; 周代设有“百工”统管饲养、 织绸等生产, 如 “㡛氏” 管理练丝和练帛; “染人”管理丝帛染色。
秦汉至清鸦片战争以前 秦代中央由治粟内史掌管包括丝绸在内的财货,少府则将征得的财货供皇室耗用,郡县由啬夫征收赋税。西汉时蚕业行政管理机构由大司农丞负责对各州劝课农桑,丝织品的买卖和运输、输出和供皇室服用,都设有专职。大司农内平准官和均输官,负责调剂和销售丝绸。大鸿胪负责陆路对外贸易,工宫负责税收。为供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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