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6~19世纪初东普鲁士的封建土地制度。又称领主庄园制。12世纪时,以德意志骑士团为先导的移民占据了原来不属于日耳曼人的易北河以东地区,从事东方殖民活动。随领主迁入定居的日耳曼农民,得到两倍于西德农民平均拥有的土地。并有权世袭及转让,对领主只承担缴纳少量实物或货币地租的义务。骑士领地则驱使被征服的斯拉夫人等提供劳役来直接经营。15世纪后,随同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地区的农畜产品远销西欧。领主为获得更多收益而扩大经营,通过兼并和侵占农民土地,并剥夺失去土地农民的人身自由,强迫为其服劳役,从实物地租倒退到劳役地租,农民重又沦为农奴。在这一地区 ......
上一篇: 《岭南荔枝谱》
下一篇: 龙骨车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