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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古代印度村落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村社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过程中形成的,因而具有二重性。印度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初,村社还是专制国家统治下的基层地方行政单位。国家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和租税剥削是通过村社进行的。在经济上除了土地共同占有,它还是一个农业与手工业的直接结合,以及实行固定分工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整体。早在吠陀时代(公元前1200~前900)“种姓制度”形成后,村社成员分属不同种姓,高级种姓居统治地位,出任村长等公职,村社中一些普通成员则逐渐被排斥于公共权力之外,他们虽还保留人身自由但已成为被剥削的吠舍等级,从事农业、牧业及手工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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