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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指化学物对生物体长期低剂量作用后,所产生的毒性,染毒期限1~2年。在慢性毒性试验条件下,除了需要很长潜伏期或累积作用才能发生的肿瘤影响之外,其他毒性作用都应该表现出来。在合理的试验条件下,应该能测出全部毒性作用,包括神经、生理、生化、血液、免疫和病理方面的影响,同时也观察到毒物对各系统损害的可逆性。在不同剂量作用下及机体出现的不同毒效应的基础上,确定无作用剂量或慢性阈剂量,为制定卫生标准、选择中毒敏感诊断指标和阐明毒作用机制提供依据。
受试动物 通常采用wistar、sprague dawley和cd.fisher系大鼠,偶而也有使用long-evans或holtzman系大鼠。大鼠的正常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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