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建设情况。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水力资源条件较好的地方积极发展小水电,在全国范围内选定100个试点县,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初级电气化标准为:全县户通电率达90%,用电保证率达85%;全县人均年用电量200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200千瓦时。
根据《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 190号),云南有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等7县列入试点。试点期间,共投入资金4.48亿元,到1990年,建成元江县等9个电气化县,超额建成2县,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任务。使250多万居民、农民进入农村初级电气化。
根据《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建 ......
上一篇: (一)发展历程
下一篇: (三)地方电力及农村电气化发展水平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