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云南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发展,从1979年开始,经历了由不联产到联产,由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到包干到户责任制,由边疆到内地,由少数民族地区到汉族地区,由山区到坝区,逐步发展的过程。前后共用了4年多的时间,认识逐步提高,政策逐步放开,发展是健康的。
1.推行联产到组责任制。1979年3月,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作了《关于当前农村几项经济政策的补充规定》,提出了建立切实可行的生产责任制,实行定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下发各地执行,受到广大社员的欢迎,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收到较好效果。这一年 ......
上一篇: (三)“农业学大寨”运动
下一篇: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拓展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