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京郊国营农场系统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由单一的以农牧业为主,走向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各业全面发展,综合经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职工和农民收入逐步提高,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1979年3月,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央关于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的精神,决定由郊区各个国营农场联合组成“北京市长城农工商联合企业”(1983年更名为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实行农工商并举、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经过“六五”、“七五”、“八五”三个五年计划,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在不同阶段 ......
上一篇: (三) 挫折和恢复时期
下一篇: (一)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