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安徽于50年代初开始发展农村用电,初期主要是农田排灌用电,后来逐渐扩大为农民生活照明、农副产品加工,以及县办工业等用电。1952年,农村用电量为0.9万千瓦时,1958年发展到650万千瓦时,电力排灌装机1.36万千瓦,电力排灌面积15.12千公顷。从60年代起,以发展粮棉高产地区电力排灌为重点的农电基本建设,在沿江和沿淮地区展开。解决农村电源问题的主要途径是依靠国家电网从城市向城郊农村供电;利用当地煤炭资源和山区水力资源发展地方小火电和小水电。这个时期属于农电兴起时期,从无到有,发展很快。到1963年末,全省农村电网已建成35千伏线路738公里;3~10千伏线路1 413公里;35千伏变电 ......
上一篇: 第五节 农村电气化
下一篇: (二)整改与稳步发展阶段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