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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根据安徽农民家庭收支情况的抽样调查,1956年7月完成农业合作化后,农民从集体经济得到的收入始终是主体,家庭经营的副业收入占重要地位,其他收入是辅助性收入。进入60年代后,一般说来集体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上升,而家庭副业所占的比重逐渐下降;1978年后,集体经济所占比重逐年下降,而家庭经营所占的比重逐步上升。1954—1994年农民纯收入构成见表8-3-2。
表8-3-2 农民纯收入构成
单位:%
年 份一、从集体
得到的收入二、从家庭得
到的收入三、从经济
联合体得
到的收入四、其他非生
产性收入1954
1957
1958
1965
1966
1978
1979
1980
198222.2
56.4
70.9
54.7
56.2
70.6
58.4
17.2
7.686.9
34.6
26.1
36.7
36.6
24.0
33.0
70.0
83.1 10.9
9.0
3.0
8.6
7.2
5.4
8.6
12.8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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