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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政社合一和“一大二公”。人民公社在体制上均实行政社合一制度,当时被认为具有“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即管理规模大,经营范围大,核算单位大,公有化程度高。在“一大二公”的思想指导下,社员经营的自留地、家庭副业等统统归公社所有。公社分配给社员个人消费的部分,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搞平均主义。在公社内部,穷队富队统统拉“平”。为了兴修水利和兴办公社集体企业,可以任意抽调生产队的人力、物资,平调生产队的土地,这就形成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在生活方面,人民公社大搞“集体化”,不顾条件地举办公共食堂。1958年夏季全省办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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