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省地区农业生产使用的木犁、木耙、锄头、镰刀等生产工具, 结构简单, 工艺不精, 制造时勿需复杂的生产设备, 由城镇的木匠铺、铁匠炉、翻沙场等手工作坊加工部件, 农民买去装配成具, 投入使用, 使用中出现故障、利用锛、凿、斧、锯, 就地修理, 破损严重的部件修理不了, 买新产品替换, 继续使用。农具的修造业和修理业, 均未形成行业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工具制造修理, 特别是新式农具、机引农具和拖拉机在农村推广应用后, 靠锛、凿、斧、锯工具的修理, 已不能保证机械生产的正常进行, 需要加强农业机械 ......
上一篇: (五)农机管理服务体系
下一篇: (二)农机修造企业的生产水平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