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归侨安置及生产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先后发生大规模驱赶、排斥华侨和外籍华人的事件。福建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好好安置难侨,不使一人流离失所”的指示和“按籍安置, 主要面向农村,有技能者量才录用”的方针,采取了多种安置办法:凡是有家可归的,一律发给生产和生活补助费回原籍与亲人团聚, 帮助他们在家乡安家立业;对归侨中的知识分子、文教科技人员和有技术专长的工人,由侨务部门介绍到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工作;举办汽车驾驶员、电影放映员、财会人员等职业培训班和资助有关部门举办工厂、农场安置难贫侨;对于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政府发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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