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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前,福建农业生产用肥主要靠农民自制、自积的农家肥。化肥的使用始于本世纪初,由沿海地区的私杂货商营销进口硫酸铵等肥料。据史料记载,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莆田县涵江镇道美商行就开始营销进口肥田粉(硫酸铵),当时化学肥料基本仅施用于水稻、甘蔗等大田农作物。民国26年(1937年),国民政府在建阳县发放肥田粉贷款。民国36年(1947年),林森(现闽侯)、晋江、仙游、诏安、漳浦、建瓯、长乐、福清、霞浦等县合作社,供应联合国救济总署通过中国农民银行用救济款购进的硫酸铵、硝酸铵、过磷酸钙,分配给社员。但是在很长的时间里,全省化肥供应和使用的品种、数量都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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