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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生产资料折价归公、共同占有、集体生产、按劳分配为特点的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合作制的组织形式。
1954年夏季, 在初级社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中共福建省委在南平县明洋乡试办了第一个高级社。同年夏收之后,省委农工部和闽侯地委又相继在闽侯县试办了溪下、连坂和红星3个高级社。1955年,在农业初级社进入高潮后, 一些地方为扩大农业生产建设,出现了自动并社的现象。
1955年7月, 中共中央召开省委、市委和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共福建省委在1955年8月底召开了扩大干部会议,对全省农业合作化高潮即将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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