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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出现了很大变化。除原有社队企业外,农民合伙企业、户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在农村蓬勃发展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同时,农村撤社建乡的工作基本完成,原公社和大队已改为乡镇和村。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提出将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的,明确规定:乡镇企业即社(乡)队(村)举办的企业、部分社队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并指出:目前,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各级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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