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对人民公社过分集中统一的经营体制,主要有四方面的改革:
(1)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实行三级集体所有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农村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变化了。土地、水利设施、公共事业设施、大片森林、果园和社队集体企业等基本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其他生产资料,包括汽车、大中型拖拉机、机动船等农机具,允许私人所有,不限制数量。
(2) 经营方式的改革。改革集体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 一分配的统一集中的经营方式,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户在遵守承包合同的前 ......
上一篇: (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实行
下一篇: (二)改革“政社合一”体制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