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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内参与商品流通活动的有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个体商贩、私人资本主义商业和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这一时期,国合商业力量还不够强大,市场比重小。1952年,国合商业和私营商业收购农产品总值分别占社会农产品收购总值的38.9%和61. 1%。
1953年,国家相继实行农产品统购派购政策。供销合作社在国营商业的支持下,大量收购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并加强了其他产品特别是小土产及废品购销工作并向农村运销大量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促进了城乡之间、产销之间的物资交流,逐渐发展成为农村商业的主渠道和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1954年7月,广东省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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