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抚工作方针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退伍军人安置是地方按政策安置从军队退出的现役的士兵。新中国成立初期,实施“群众优待和国家抚恤相结合”的优抚方针,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一般水平。安置一大批复员军人和伤残荣誉军人,帮助烈军属安排生产、生活。1979年,广东省大力推进优抚工作改革,全面开展优抚对象登记,入册登记的优抚对象有219万人。并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蒙受“冤、假、错”案的2万多名优抚对象平反昭雪,落实政策。贯彻“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优抚方针,实行国家、社会和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采取多渠道多方面优待照顾的办法,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国民 ......
上一篇: (二)社会救济
下一篇: (二)国家抚恤补助
(一)优抚工作方针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地理知识
孩子
四川新闻在线
四川新闻
中国四川网
(一)发展历程
甘肃
中国
文化
余建祥
电影
兰州
(一)基本情况
中国儿童文学网
驴行天下
非遗
一、发展历程
【相关文章】
世界休闲养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