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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后贵州畜牧业经历了稳定发展、曲折徘徊和持续协调发展三个时期。
1.稳定发展时期(1949—1957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了鼓励与扶持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调动了农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1950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了《严禁宰杀耕牛布告》、规定役用耕牛及乳牛和青壮牛一律禁止宰杀,并在各级军管会、农会、政府领导下开展护畜与保畜运动。1954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又颁布《关于耕牛调剂与严禁宰杀》的布告,明确规定除民族节日与宗教祭祀宰牛外,屠宰耕牛年龄必须15岁以上;不应盲目禁止耕牛出省或交易,在加强市场管理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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