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从1984年开始, 以村办工业或林业为依托, 益阳市的金花湖乡金银山村、衡南县的宗长村、长沙市郊区的麓山乡观沙岭村、桃源县菖蒲乡的明月村和临湘县的长源村等, 都先后建立了社区型的包含养老保险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 资金主要来源于村办企业, 其中尤以长源村和明月村最为典型。1986年底, 长源村制定了 《长源村社会保障基金会章程》, 就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 “男满六十, 女满五十五的村民, 可享受养老津贴。凡无子女的, 每年津贴标准不低于五百元; 凡有子女的, 其子女每年至少负担赡养金二百元, 基金会每年提供养老津贴二百元, 一并付给老人”。1987年4月18日村民大会修 ......
上一篇: (二)农村救灾保险的成效
下一篇: (二)积累经验阶段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