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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 湖南部分地方的农村医院与人民公社签订保健合同, 农民每人每年收取一定的保健费用, 凭证就诊, 不收挂号费, 减免部分手术、药品费用。“文化大革命”期间, 全省合作医疗普遍开展, 但因脱离客观经济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 加上管理不善难以维持下去。90年代以来, 随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 不少地方合作医疗再度恢复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再度兴起,反映了农村卫生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必然趋势, 是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根本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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