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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群众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由互助组发展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业经济组织,一般由一个或几个互助组组成,规模为20—30户。初级社不仅形式固定,组织也较互助组严密。一般设有社务委员会,有社长(主任)、副社长(副主任)、会计、保管等专职管理干部,下设几个生产队或生产小组,每处社都有共产党员作为办社骨干,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初级社在变革生产关系方面,比互助组前进了一大步,虽然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仍归农民个体所有,但却实行土地作股入社,统一经营;耕畜与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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