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 未利用土地构成。新疆未利用土地面积9 757.53万公顷,占全疆土地总面积的59.10%。构成:
(1)荒草地。935.48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9.59%。主要分布在巴音郭楞州,面积176.52万公顷,占全疆荒草地面积的18.87%;阿克苏地区184.28万公顷,占19.70%;克孜勒苏州159.03万公顷,占17.00%;喀什地区129.13万公顷,占13.80%;哈密地区91.69万公顷,占9.80%;塔城地区65.30万公顷,占6.98%。
(2)盐碱地。397.98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4.08%。主要分布在巴音郭楞州,面积256.35万公顷,占全疆盐碱地的64.41%。
(3)沼泽地。32.69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0.33%。主要分布在巴音郭楞州,面积10.06万公顷,占全疆沼泽地面积的30.77%;喀 ......
上一篇: (七)水域
下一篇: (九)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特征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