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后,江苏农牧行政部门即着手组建机构,开展家畜检疫工作。1950年开始,先在牲畜市场,屠宰场和部分交通要道对过境牧畜及其产品开展检疫。1953年起,在主要港口和集市开展生猪转运检疫和白条肉检验。1962年10月,省农业厅、商业厅、卫生厅、外贸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联合颁发《江苏省家畜家禽检疫试行办法》,随后又加强了铁路、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检疫工作。1984年,产地检疫点遍布全省各地,全省有1966个乡(镇)实行肥猪售前检疫,占全省总乡(镇)数的98.5%;有915个乡(镇)实行苗猪上市检疫,占45.8%;有1 540个苗猪市场实行苗猪市场检疫;在1 564个农贸市场开展了白条肉检验和检疫;还在 ......
上一篇: 1.防疫
下一篇: 3.诊断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