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959年1月,省委召开三届三次代表大会,传达学习1958年11月中共中央第一次郑州会议和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了人民公社是集体所有制性质,决定以5个月时间,对全省所有人民公社进行一次深入的整顿工作。会后,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12条暂行规定》,并在苏州召开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加以贯彻,逐步恢复和建立如下制度:①实行三包一奖,超产奖励;②粮食包干,多产多吃;③耕畜农具,固定到队;④养猪养羊,队营为主;⑤零星土地,自行种植;⑥菜地固定,自种自吃;⑦饲料基地,队种队收;⑧小沟小塘,由队放养;⑨小片林木,归队收益;⑩零星 ......
上一篇: 4.增强自我完善和调节的能力
下一篇: 2.确定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