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调整发展时期(1949—1957年)。新中国成立后,原苏州、江阴、宜兴、南通4所高级农业职业学校,由当地人民政府接管,在业务上受苏南、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文教处的领导。1951年6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会议明确了中等技术学校的领导关系,主要由业务部门领导为原则,教育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处于1952年秋正式设立农业教育科,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农林处也设有专人进行管理,农业部门开始管理起中等农业学校。
1953年4月,高等教育部、农业部、林业部发布《中等农林技术学校1953年调整原则》。根据《原则》中关于“全国 ......
上一篇: 1.新中国成立前
下一篇: 1. 改革教学方法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