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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中国历代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护林、育林、造林的法令、规章、条例、办法和技术规程。是国家领导、管理和保障林业事业发展的有力工具。
夏—清时期 中国林业法规最早见于夏代。据《逸周书》记载:“禹之禁, 春三月山林不登斧, 以成草木之长。”周代重视护林,提倡植树。《周礼》中有“凡窃木者,有刑罚”的规定。《国语·周语》记载:“单襄公述周制以告王曰,列树以表道”, 明确要在道旁栽植行道树。周代还对墓地植树, 按死者地位等级作出规定。《春秋纬》记载:“天子坟高三仞(每仞八尺),树以松;诸侯半之, 树以柏; 大夫八尺, 树以栾; 士四尺, 树以槐; 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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