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后,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50—60年代,安徽法制宣传主要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80年代初期,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决定,增强了公民守法意识和守法观念。从1985年开始,进行全民普法教育。
1985年1月23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同年8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一五”普法规划,至此,全省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在农村普遍展开。到1990年底,全省3 420 ......
上一篇: (二)基本内容
下一篇: (二)人民调解工作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