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进入90年代,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福建省村级组织建设纲要》以及省委农工部、省农委颁发的《关于1991—1993年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实施若干意见》全面展开。各级农工部、农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进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进程。
1.健全机构,严格建章立制。针对1984年改建村民委员会未能及时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其职能长时间被村委会所替代的状况,各地根据1988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村合作组织机构的通知》和1991年省委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政社分设的原则,采取“机构分设、 ......
上一篇: (二)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工作目标与标准
下一篇: (二)主要成效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