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产品价格的管理体制有过多次重大改变,价格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50年代初,农产品购销中私营商业的比重较大,1952年,上海市场各种农产品批发交易中,私营的比重分别为:粮食占21.31%,猪肉占66.36%,鸡蛋占92.44%。在这种状况下,国家规定了国营商业的收购牌价和批发、零售牌价,以牌价来引导市场价格。
1953年,粮、棉、油、猪、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先后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在1953年和1954年,国家首先对粮食、棉花和油脂油料等一类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1955年,全国对生猪实行派养派购。以后几年,又分别对主要副食品、主要工业原料和出口的二类农产品实行派购 ......
上一篇: (三)实行财政补贴
下一篇: (一)粮食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