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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在进行土地改革试点时,中共贵州省委即确定,在土地改革试点结束的地区,要“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把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生产互助。互助组的特点是,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产品属组员各自私有,以户为单位独立经营,换工互助,调剂劳力、畜力和农具的使用。常年固定性互助组,有的农副业结合,有的还积累了少量的公共财产。它的发展过程可分为试办阶段、发展阶段、整理阶段,以及合并升级阶段。
1.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1951年春,中共贵州省委工作团在贵筑县白云区(现贵阳市白云区,下同)土改试点结束的尖山村进行组织互助组的试点。尖山村是一个土地瘠薄、耕作落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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