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清代以前的垦荒。浙江的农业开垦造田,可以追溯到黄帝的“画埜分井”,距今有5 000年之久。到清代乾隆年间,征粮的耕地面积达到46.39万顷(清代以前田百亩为顷)。开垦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屯垦——周宣王征伐四方,戎车所至,农业随之。不独南土膏腴,多所发展;即北地苦寒,亦不少垦辟。宋太祖赵匡胤把屯垦作为“足食足兵”之要道,凡有荒地即分军以立屯,岁收子粒为俸粮,仅浙江就垦了2 270余顷。
徙民——见于《周礼》,开始于汉代。从西汉元帝到唐太宗年间,因匈奴南侵,中原百姓南迁苏、浙、皖等地,垦林地种五谷。明代,也曾“徙民种田”,并给所徙之民以耕牛、种子、农 ......
上一篇: 四、骨干农场
下一篇: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开发农业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