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958年, 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 《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 使陕西林业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人民公社化中, 社队林场蓬勃兴起, 成为集体造林的主力军。到1965年, 全省有社队林场1 615个, 林业专业队(组)968个, 固定劳力1.3万多个, 经营面积11万多公顷, 社队集体育苗、造林分别占全省育苗的91.8%和造林的84.3%。同时, 先后在榆林沙区、楼观台实验林场进行飞机播种造林种草试验, 开展了国社合作造林。
为了解决林权、树权遗留问题, 1962年省人委根据《中央林业十八条》的政策规定, 发布了《陕西省处理林权、树权遗留问题的规定 ......
上一篇: (一)奠基阶段
下一篇: (三)徘徊阶段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