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0年 “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后的两年, 正确的林业方针、政策被废弃, 省、地 (市)、县林业机构陷于瘫痪, 在斗、批、散中被撤销, 大批领导干部和科技人员被迫靠边站, 下放农村或送 “五·七” 干校劳动锻炼, 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被视为 “管、卡、压” 而遭废止,以致无政府主义泛滥, 纪律松懈, 管理混乱, 许多林业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被迫停产, 森林火灾和哄抢滥伐国有、集体山林连续发生,使陕西省森林遭受持续时间最长的大破坏。如商南县腰庄林场在1970年前后,有10几个单位多年砍伐国有林270多公顷。秦岭林区非法砍伐的木材约在30万立方米以上。眉县林校房地产被出卖,设计 ......
上一篇: (二)发展阶段
下一篇: (四)振兴阶段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