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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可以包产到户。虽然上述规定有很大限制,但一向受批判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却从此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为已成定格的农村经营方式开了一个缺口。吉安、赣州地区的一些农村,在1979年秋后就自发地搞起“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从1980年春季开始,许多地方把低产田、边远田包到劳、包到户,经济作物、小宗作物包产到户发展迅速。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方式的出现,在全省很快掀起了轩然大波。对此,农村中各种议论空前活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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