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50~60年代, 各县卫生行政部门设有药政管理专职干部, 开展了县、乡药品供销监督检查。1985年, 贯彻实施 《药品管理法》后, 县(市、区) 药政药检机构相继成立。至1995年底, 全省76个县 (市、区) 设立了药政股 (室), 配有药政干部113人。有县 (市、区) 药品检验所82个, 专职药品监督员39人, 兼职药品监督员579人 ......
上一篇: 3.妇幼保健机构
下一篇: 1.卫生防疫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