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休闲养生网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健康生活网

是指由于立遗嘱人的一定的行为,把已立的遗嘱取消作废。具体地说,是指立遗嘱人认为以前所立的遗嘱不妥,因而将其取消作废,使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在将来不因其死亡而发生法律效力。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有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上一篇劳动法

下一篇遗嘱与立遗嘱人



 【相关文章

世界休闲养生网

让我们的身体更健康,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最新内容